提醒:这样的行为不是志愿服务!

发布时间:2021-06-30

邀请好友、转发活动链接就能获得志愿服务证书?甚至邀请人数越多志愿服务证书等级就越高?

近日,一些机构对志愿服务概念存在误读,个别机构和平台有意混淆,把转发活动链接、邀请好友入群、打卡平台内容等商业推广行为当作志愿服务,发放所谓的“志愿服务证明”,甚至以邀请的好友人数等作为发放不同等级“志愿服务证明”的依据。

这是对志愿服务概念的歪曲和滥用,对广大志愿者的不尊重,对广大青年尤其是学生群体的误导,不利于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,也不利于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长。

以下三种情况需要警惕

例1:某机构招募志愿者从事这样的工作

例2:以转发活动邀请海报的数量发放不同等级志愿服务证书

例3:某机构还要求志愿者打卡平台内容作为志愿者工作内容之一

2017年12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的《志愿服务条例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: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,是指志愿者、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、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。《志愿服务条例》第三条规定:开展志愿服务,应当遵循自愿、无偿、平等、诚信、合法的原则,不得违背社会公德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,不得危害国家安全。

而上述活动组织行为,通过转发活动链接、邀请好友入群、分享朋友圈等方式,使活动组织方快速、低成本地获取了更多的潜在“用户”;通过打卡平台内容等方式,使活动组织方的信息平台可以快速、低成本地提升活跃度。其活动设计的初衷就是为了增加平台用户,提升平台活跃度,本质上是假借志愿服务名义的彻头彻尾的商业推广行为。

 

《志愿服务条例》第二十五条规定: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行指派志愿者、志愿服务组织提供服务,不得以志愿服务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。这样的活动组织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的底线。更重要的是,这样的活动组织行为,使广大青年尤其是学生群体对志愿服务产生严重误解。

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,是广大志愿者奉献爱心的重要渠道。全社会都有义务维护志愿者事业的美好声誉,理解、尊重和保护广大志愿者的合法权益。在这里提醒青年朋友们一定要通过规范的渠道参加志愿服务,警惕穿着志愿服务外衣的商业行为 。